企业管治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第C3段订立书面职权范围成立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任免外部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协助董事会履行与本集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架构、风险管理程序及外部核数职能相关的监督责任以及企业管治责任。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罗潘先生、叶哲玮先生及马树超先生。罗潘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第B1段订立书面职权范围成立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评估及向董事会提供有关本集团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的建议、审核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及确保概无董事厘定其本身薪酬。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叶哲玮先生、罗潘先生及劳汉生先生。叶哲玮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第A5段订立书面职权范围成立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向董事会建议填补董事会空缺的候选人及审阅我们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贺惠山先生、叶哲玮先生及罗潘先生。贺惠山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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